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开展政和县首届“十大诚信标兵”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通过选树典型,让各行各业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推动我县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政和县首届“十大诚信标兵”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政法委、县党工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卫健局、县信访局、县城管局、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先模人物、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确定推荐人选。 三、参评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生活3年以上的公民,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的信誉。 四、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两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负责辖区和系统内诚信标兵的推荐,原则上至少推荐两名以上候选人。二是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或自荐作为诚信标兵候选人。 五、评选步骤 1. 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广泛宣传、认真摸底的前提下,确定候选人,填写“政和县首届‘十大诚信标兵’推荐表”一式两份及征信证明报送至县委宣传部文明股(电话:3321716,邮箱:zhxwgh@126.com,地址:政和县解放街2号);群众推荐:县委宣传部将通过政和电视台、政和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时空政和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刊载政和县首届“十大诚信标兵”评选活动通知,社会广大群众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委宣传部提供参评所需材料。 2. 确定名单: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选,确定若干候选人,在政和电视台和时空政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 活动杜绝电子刷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刷票和其他违法规则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 3. 审批表彰:县委宣传部根据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数量和评委会评审结果(总分100分,其中网上投票占30分,评委会评审占70分),确定政和县首届“十大诚信标兵”名单,适时予以授牌。 4. 活动时间:本次评选活动,自通知之日起至 2020年1月17日,为推荐阶段; 2020年1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7日,为评委会评审、网络投票、网上公示阶段。 六、奖励设置 本次活动奖品为诚信专属卡。该卡可享受诚信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奖品和专项服务。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 “十大诚信标兵”推荐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诚信理念重要过程,明确专人,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诚信人物,使推出的诚信标兵可敬、可信、可学,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 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诚信标兵是一份高尚的荣誉,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参评条件严格审核,确保推荐对象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贯穿于评选活动的始终,着力宣传公民工作生活中涌现出的诚信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诚信、见贤思齐的良好道德风尚。 中共政和县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