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9月2日开始,县委巡察三组对县良种场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深入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情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紧盯监督主体,密切依靠群众,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查处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补齐制度短板,督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政和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二、巡察对象 县良种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组 长:李声佑 副组长:赖自强 胡干辉 信访接待点:政和县凤山大酒店608室 举报电话:18039758019 接受来电来访时间:8:00—20:00 举报信箱:(1)在政和县南大街凤山弄1-1号(凤山大酒店旁)设立“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良种场举报信箱”;(2)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三组收。 四、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根据《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县委巡察三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县良种场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三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县委巡察三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26170,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办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