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这是12万元,请您尽快为我们解除执行强制措施。”近日 ,一位中年男子匆匆走进政和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主动要求还款。 男子张某亮几年前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向亲戚张某运借款十万余元,后因无法归还欠款被张某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年初,张某亮因生意需要向银行申请金融借款,但连跑了多家银行都因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被拒绝申请。张某亮迫于压力,决定主动联系债权人进行协商,债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一旦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论是在经商、借贷、出行还是子女就学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只有尽早履行义务,工作生活才不会受影响。”杨法官释明失信的法律后果。(陈泳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