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和县2名涉嫌妨害公务人员执法,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1月7日晚, 政和县公安局星溪派出所在东峰村开展“平安南平”9号专项行动集中清查时,一男子对执勤警务工作的民警、辅警进行辱骂,并将一名辅警的手咬伤。1月8日晚,县公安局石屯派出所民警执勤时,发现驾驶人林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林某血液中酒精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其送到医院抽血检验时,林某不予配合,并将民警的手咬伤。两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中林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郑恭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