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南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我和百姓聊聊法”活动的通知》(南法治办〔2018〕20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我和百姓聊聊法”为主题的“法治政和”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新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全县各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法律明规则维权益、送政策释民惑促民富,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零距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方式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宗教场所等,结合基层实际,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向群众宣讲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指导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推动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开展。 三、主要内容 开展“我和百姓聊聊法”主题活动,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宣讲法律法规活动。以《2018年政和县重点县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政法治办〔2018〕10号)为主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职能,以“解民忧、察民情”为目的,进村入户向群众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发放“我和百姓聊聊法”活动联系卡,方便广大群众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开展“巡回法治讲堂”进基层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优势落实主体责任,组建“法治宣讲专家团”,定期到基层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法治宣讲要通过以案说理释法等形式,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具体责任,做好普法宣传及巡回法治讲堂在各村(居)的对接落实。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化解征地拆迁、涉农涉林涉车、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村(居)处理解决一些长期的疑难信访事件和信访积案、涉法涉诉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整体谋划,细化工作措施,要把活动开展与做好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活动。 (二)发挥职能优势。各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职能优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借助发挥各村居法律顾问、法律助理等法治宣传主力军专业优势,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农村自治、代理涉法事务等多种形式,为村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提高村民群众法治观念。 (三)建立活动台账。各单位要建立“我和百姓聊聊法”活动台账,主要记录宣讲的时间、地点、人员、宣讲对象和内容,听取的意见建议、群众诉求,提出的解决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各村居书记、主任、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要有活动记录本,记录村居活动开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评。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把此项工作开展纳入“七五”普法考评中。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级各部门年终普法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途径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中文字、照片及视频资料,活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办(联系人:周晴野,电话:3337596,邮箱:zhsfxj@163.com)。
政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